笔趣阁新站
会员书架
首页 >都市言情 >重启我的少年时代 > 282.喉舌

282.喉舌(2 / 2)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吴正新犯了难,嗫嚅着问道,“这也不让搞,那也不让搞,那咱们搞什么?新报总不能印上一整个版面的广告吧?”

他是有野心的,希望把新报办成有全国影响力的报纸,其实刊登林家私厨和迎宾楼的恩怨之前,他也有过充分的心理准备。

多年的营销经验告诉他,黑粉也是粉,骂声也是声,只要能抓住社会大众的眼球,新报就有了好前景。

至于被人骂他是不怕的,要想卖脸朝外,他就怕骂他的人坚持不到最后,中途放弃。

如果真有这么一群黑粉,每期报纸出来之后,对方必看,看了必骂,大概上他睡觉做梦的时候也会笑醒。

被人家骂两句又不会掉肉,挣钱嘛,不寒碜。

只是吴正新没想到,大众的反馈还没传回来,上边的棒子就落到了大老板头上,他猜测过无数种可能的反应,唯独漏了这一条,失策呀!

周扬说,“你要拿捏好尺度,以后咱们自己的事还是不要上报了,古时候就有避嫌的传统,咱们也没必要在这点上创新。新闻时事、社会趣闻、还是可以报道的,但敏感的东西不要讨论,觉得不行的坚决不登,两可之间的也不要登。”

不是他过分的小心谨慎,而是他知道媒体界的规矩。

国内大大小小的媒体成百上千家,目前可能只有新报这一家最势单力薄,别的媒体发声有时候是有授意的,有人能收拾摊子。

新报呢?虽然有他这个幕后老板,但也不是他妄自菲薄,他算个屁,除了有点钱,什么都不是。

牵扯到言论自由有点上纲上线,但通俗的说,不管在任何一个国家,这种国家公权和人民私权都是有矛盾的。

人都想活的有个性,追求公民权利,个人追求的公民权利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私权。

私权是什么?核心就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即法律条文没有明确禁止,就可以去做。

反过来公权呢?强调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法律条文没有明确授权的,都是应该被禁止的,退一步说也应该是不提倡的。

个人强调天、自由、活泼这没有错,但集体强调理性、团结、纪律和延续这也没有错。

周扬想了想说道,“上头正在加大力度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新报可以刊登一些这方面的消息,不犯忌讳的。另外最是有剧组在香山开工,你派人守着去,报道点这方面的消息,不要求你编花边新闻搞成街头小报,但追击社会热点,关心百姓的茶余饭后你总会的吧?”

吴正新只能不情愿的答应,他又能有什么办法。

周扬能听出吴正新的不情愿,他笑骂道,“你也不用一副我给你气受的模样,以你办新报的尿性,放到新闻审查制度健全的地方,早就就让人查封了。

规矩总是一点一点确立的,咱们现在要先适应起来,只要熬过这段窗口期,往后就是好日子。到时候你见了谁都可以拍着胸脯骄傲的说一声,老子是八二年民营媒体的创办人,十足的老资格,谁还敢对你指手画脚?”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