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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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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迎姝倒在床上甜蜜又嗔怪地跟他说起梁复忱,“他怎么那么洁癖?你不知道,打篮球的时候有女孩子给他送水,他还得拿纸擦瓶子。这么龟毛还打什么球,一身臭汗,切——就爱摆谱!”

她的语气理所当然是愉悦的,因为她给梁复忱送水,梁复忱是不擦瓶子的,这点与众不同就让她这么雀跃,甚至忍不住用这种揶揄的方式来向自己弟弟炫耀。

梁复忱跳了两级还不够,他甚至比赵迎姝还早一年参加高考,十五岁那年就直接上大学了。赵隶殊现在回想起来,那往后的一年仍然是他印象里他姐最难挨的一年,压抑憋屈得抓狂。

梁复忱大学时还住校,回家的时间都不多。赵迎姝傲气,她从来不去找他,但她盼着梁复忱来找自己,可梁复忱总也不来,偶尔来赵家也绝不是为了她。

家里有门路让她上梁复忱的大学,但她心里较劲,一定要自己考。她开始没日没夜地苦读,比任何一个要靠高考来改变阶级的寒门学子都还要来得刻苦疯狂。

赵迎姝如愿以偿考上了梁复忱的大学,也是那一年她知道梁复忱申上了国外的硕士,第二年就走。赵迎姝第一次直面问了他,她说如果我想让你等我一年再出国,你愿意吗?

她当然有办法和梁复忱一起去,但她想知道这个人心里她到底占多少分量,她值不值得他为自己做一点点让步。

梁复忱当时敛着眉,冷漠而不解地反问她,“为什么?”

我为什么要等你?

你为什么叫我等你?

赵迎姝听见自己方才还滚热的心咯噔一响,一下冷得几乎停止跃动,她甚至觉得梁复忱说的不是为什么,而是“凭什么”?

我凭什么要等你?

你凭什么叫我等你?

赵迎姝是个很拎得清的姑娘,她在这场单方面的追逐中感到疲倦,她的骄傲使她难以在这种持续冷落下继续自己的爱情。她从小众星拱月,一直是所有人目光企及的对象,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投入了十成十的心力和热忱,结果被晾得干干净净。

她觉得难堪,无地自容的那种难堪,脸上火辣辣的发麻。

她却也想明白了,她想这个人不配我,不是配不上我,而是不适合我。她自信是个值得人爱的女孩,她的爱情也不该是一昧的追逐与强求。

她要遇见一个人,这个人要第一眼就爱她,也不需要她做任何事来迎合他的爱憎,她是一朵花他就爱花,她是一棵**就爱草,他们冥冥之中天生契合。

想是这样想,但放下好像很难,理智已经清明了,但情感还没有,她总也忍不住想起梁复忱。她开始旅行,像所有秉信着“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的文青一样,把要丢弃的情绪全都埋进旅行途中的见遇里。

赵迎姝死在六年前的春天,她在一次进藏途中遇难。

赵家只这一个女儿,如珠如玉捧在掌心里养大了,明艳美丽,她耀眼而骄傲,有自己的坚持,也懂得进退的分寸,连光都似乎更偏爱她一点,谁知道稀里糊涂就这么没了。

赵家的天都要塌了。

但同样在那个春天,梁复忱的母亲去世了,两者甚至只隔几天。赵迎姝的葬礼梁复忱只匆匆来了一趟,他和人群里所有默哀致礼的嘉宾一样,排着队为她献上一枝在最盛放的时季被残忍折下的花——他忙着自己母亲的葬礼。

理智上来说他不该怪梁复忱,这件事当然和梁复忱没有关系,他或许根本不知道赵迎姝长期以来对他抱有的心思,但从个人情绪来讲,他很难不去迁怒梁复忱。

所幸那件事发生不久,梁复忱就去国外了,很好地避免了让他在过激情绪下做出什么反常举动。可唯一让他不爽的是,梁复忱是带着齐又泞一起走的。

他敢断定梁复忱不是个天生的同,但这更加无法解释为什么对赵迎姝都无动于衷的梁复忱会栽在齐又泞身上,因此他只能认定齐又泞是个会灌迷魂汤的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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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发了五章,流不流畅我不知道,都是之前乱写的

我走了,等我哪天发疯,就来把这文写了全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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