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你打天赐!(2 / 2)
可眼下这等情况,他也只能能忍了,一来是因为公孙童,二来,小侯爷确实白痴了。
这几日,方天赐有些练武上瘾,以前总觉得累觉得难,可丁长舒陪着自己手把手的教着,到叫他越来越熟练,小时候学的那些武功招式一股脑的全都回忆了起来。
丁长舒还教了他两套新的招式,每日里练的大汗淋漓之后,回到药泉泡一泡,整个人都脱胎换骨了般畅快。
其间阿畲婆来过两次,一看丁长舒这副模样便摇头叹气的走了。
阿刹蛮本来就有事情想要跟小侯爷商量,然而眼下并不是时候。
正逢一个雾蒙蒙的大阴天,雾气弥漫了整个寨子,远处的山都被云雾所遮盖,放眼望去,仿若世外仙境。
方天赐也没想到阿奴会来,她乐颠颠的抱着一摊子蛇花酒,拎着个竹篮叮叮当当,后面跟着走路姿势奇奇怪怪的燕云,他也抱着一摊子酒,身后跟着怯生生白嫩嫩的阿别。
“天赐哥哥,长舒哥哥!”阿奴招手道,脖子上的铃铛儿叮叮作响。
“天赐,小侯爷,我说你俩一直也不来看我,可把我无聊坏了,还好在路上遇到了阿奴妹子,她说要给你送蛇花酒,我便跟着来了。”
阿别在他身后探出个脑袋,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注视着方天赐二人。
燕云上来就要拍方天赐肩膀,还没碰到酒杯丁长舒一个反拧折腾的嗷嗷直叫,怀中的酒坛子眼看就要落地,方天赐眼疾手快的接了过来。
“阿策,快住手。”
“小侯爷您这又是抽的哪门子疯啊,我哪儿得罪你了你就这样对我。”燕云龇牙咧嘴。
小侯爷不为所动:“你打天赐!”
“我只是拍一拍他肩膀问个好而已。”
“你打天赐!!”丁长舒的语气又重了。
方天赐一脸黑线,又来了!
他赶紧分开俩人,一边劝道:“他没有打我!你先放开,再拧胳膊就断了!”
丁长舒这擦丝不情不愿的问道:“他真没打你?”
“真没?”
燕云揉着肩膀,苦兮兮道:“真没!小侯爷,您今儿个到底怎么了,不来看我一眼也就罢了,一见面就给我来这个大个见面礼,可叫我无福消受的!”
阿别一脸心疼的替他揉着肩膀,燕云戳戳他白嫩嫩的小脸蛋,“不疼不疼,瞧你急的,都快哭了。”
少年红着脸低下头。
阿奴丝毫没被影响,她举起酒坛子道:“这是爷爷新酿好的蛇花酒,非得让我拿过来给你们尝尝,里面啊加了艾草和香茅,过两天就是七月半了,喝了可以驱邪哩!”
“七月半?”方天赐反问一声,“中元鬼节?!”这深山老林里头,百鬼夜行得是多吓人啊!
这酒驱邪他得多喝两杯。
“我看小侯爷倒像是中邪了,才多少日子不见怎么就变了个人似的!”
方天赐道:“他不是中邪。”食指点了点脑门:“解蛊后失忆了。”
燕云大惊失色,“不会吧!不是,小侯爷变成这样,怎么跟侯爷交代?”
方天赐无奈道:“走一步算一步吧。”
三皇殿未经允许不许外人进入,几人便在广场上就着边缘的石桌摆开了,阿奴带了几样小菜,一看就是阿婆的手艺。
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想起贺兰香来,她已经出去快好些天了,不知道现在怎么样。
燕云对阿别倒是一等一的好,阿别怕生,总不好意思夹菜,燕云便替他夹,又到了小半杯酒递给他,非让他尝尝,阿别拗不过,一口下去便被呛得满脸通红,燕云拍桌狂笑。
“我说你堂堂锦衣卫副指挥使,怎么老欺负人家小阿弟!”方天赐骂道。
燕云拖着腮帮子美滋滋的欣赏阿别的被呛得眼泪汪汪的大红脸,“我怎么是欺负他,我啊,就是想起我弟弟了,他跟阿别长得太像了,要是还活着,也该这么大了。”
方天赐虽替他伤感,还是忍不住给他一个白眼:“像你弟弟你就欺负人家,真是枉为人兄!”
“你都自身难保了还管别人闲事,好好想想怎么把小侯爷变回来吧。”他顿了顿:“本来还等着他找些线索我好回京复命,若是他等我腿好了还是这样,我就自己回京,你们的事儿我会替你俩瞒着。”
方天赐一时伤感,丁长舒往他碗里放了块去了刺的鱼肉,眼巴巴的看着他,方天赐心领神会的吃到嘴里,砸吧砸吧,“好吃,谢谢阿策!”
这一夸可不得了,燕云目瞪口呆的看着丁长舒把整条鱼都端到跟前,细心的将刺一根根挑出,然后放到让天赐碗里。
那一刻方天赐并没感动,而是莫名其妙的尴尬,看来以后不能夸这人了,他要说天上的月亮好看,这家伙都得去摘么?
阿奴哈哈笑道:“早知道天赐哥哥喜欢吃鱼,就让阿公多钓两条啦,若天赐哥哥吃的不尽兴,改日到阿奴家里来,我让阿公再去钓,让天赐哥哥吃到饱!”
“哎!带上我带上我啊!”燕云嚷嚷道。
阿奴指着那酒坛子笑道:“这酒是我给天赐哥哥和长舒哥哥带的,让阿公知道你一个人就喝了一坛,才不让你进家门哩。”
她没见到公孙童,也问问她情况,小丫头很喜欢公孙童,方天赐也不好说实话,只说需要费些时间,待好了会去看她。
择日不如撞日,第二日方天赐便领着丁长舒准备去阿奴家蹭了一顿饭,可去也不能白去,方少爷决定带些礼品,一来他喜欢阿奴,想要送她些礼物,二来感谢阿婆的厨艺和阿公的美酒。
大概是要到七月半的缘故,苗街上开始卖起驱邪的药酒和其他东西来了,药酒方天赐尝了尝,不如阿奴阿公的蛇花酒好喝,泛着一股浓烈的雄黄味。
倒是一家专卖银饰的店铺引起方天赐的注意,中元将近,打的就是驱邪避晦,长命富贵之类的旗号。
苗家人喜欢银子,饰品以多、重、大为优,寨子里的苗女并不是太富裕,戴的都是些比较简单的头饰和项圈,但十分钟爱往手上和脚腕上戴镯子银钏和铃铛之类。
方天赐在里边挑选了半天,才给阿奴挑了一大包好看的饰品,最后他目光被两个简单古朴的指环吸引了。
老板道:“小哥真是好眼力,这可是小店的镇店之宝,叫做鸳鸯线,上面的符文不但可以驱鬼辟邪保平安,还可保佑姻缘长久,夫妻和顺。”
方天赐不解:“明明是两个指环,为什么要叫做鸳鸯线?”
老板笑道:“千里姻缘一线牵,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像是一条看不见摸不着的线,将两人牢牢绑住,互相拉扯,放不开,剪不断,您说,该不该叫这个名字?”
“是这么个理儿。”看了看在一旁瞎打量的丁长舒,对老板道:“我要了,替我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