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公孙童(2 / 2)
丁长舒思虑片刻,抬手在方天赐脸上摸索了一阵,捏起人皮面具的一角便撕了下来,方天赐那干净熟悉的脸蛋便出来了。
丁长舒在他脸上流连一会儿,将手中的人皮面具揉成一团扔了出去。
方天赐兴奋的摸摸自己的脸,十分开心,又伸手想替丁长舒的面具摘下,他却一躲,“不急,再等等。”
说完目光落向公孙童处,只见她专注的喝着茶,并未看向这边一眼。
丁长舒走过去坐她身旁,问道:“谋反一事,姑娘能否细说一二?”
公孙童放下茶杯,“为何要同你说?”
“如今四海升平百姓安居,我不允许有人破坏。”
“你凭什么不许?”公孙童撑着脑袋,眼里多了几分戏谑,“就凭你个小小的衙差?”
见丁长舒不答,公孙童又道:“你这人皮面具做的几位逼真,可惜眼睛里的东西太真,终究像不了一个衙差。”
她褪下外袍递给丁长舒,笑道:“多谢舒公子的衣裳。”
在场所有人又是一愣,闹不清这姑娘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何脸易了容的丁长舒都能认出来。
她又道:“此乱不可避免,饶是他们拿不到藏宝图的宝藏也依旧会反。”
“为何?”
“他们等不起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
公孙童笑而不答。
方天赐肚子咕噜一叫唤,他揉揉肚皮嚷道:“我饿了~~~”
公孙童好似很喜欢天赐,“你就是那个京城首富家的孩子?叫天赐?”
“额??”方天赐可以说十分惊讶了,这姑娘怎么什么都知道。
“是我……”他倒不好意思的挠挠耳朵。
只听丁长舒道:“传饭吧。”
方才入席,王渊便赶了回来,兀自坐下先喝了两倍热茶,才盯着从容吃饭的公孙童严肃道:“余让……死了。”
众人一惊,公孙童却不停停下动作,表情如常,轻轻嗯了一声而已。
“你怎么会知道他会死?”王渊脸色难看极了。
公孙童咽下嘴里的饭菜,搁下碗筷,道:“猜的。”
方天赐道:“你真厉害,一猜一个准。”
“姑娘!”王渊颇为着急,“能否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公孙童微微皱眉,“叫我公孙或者童童。”
“好吧,公孙。”王渊轻咳两声,“那能否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了?”
公孙童脸上又爬满了笑:“明日开堂审凌烟。”
翌日,凌烟一袭粉衣跪在堂下,丁长舒盖了人皮面具混在衙差中听审,方天赐同公孙童藏在后堂,并未露面。
适时,有人通传侯爷驾到,便见余风回带了两个近身护卫进来,坐在一旁,这余风回也算是倒霉,本来打算今天给女婿出殡,却在昨晚又死了儿子,这会儿黑着一张脸很是没法看。
王渊惊堂木一拍,“堂下何人?报上名来!”
凌烟十分淡定,依旧是那副娇柔绝色的模样,她微微叩首,道:“民女碧云阙歌姬凌烟,不知大人传民女何事?”
“大胆凌烟,南阳城近一年来十九桩命案是否于你有关?你给本官从实招来,不得隐瞒!”
堂外听审的人群一片唏嘘,高声谈论了起来,王渊惊堂木再拍,“禁止喧哗!”两列衙役便木头点地直唱威武。
凌烟再扣头伏地不起,声声冤枉:“大人,民女一介弱女子,何来本事杀人,请大人明察!”
王渊冷哼一声,“日前你在城外寒林寺使用弥勒香迷晕了庙中十二人,赶走自己的马车,偷走丁公子的马匹,杀了马六,再将他用马拉回城东家中,将两匹汗血宝马牵至南阳侯府外,是也不是?”
“冤枉啊大人!”
“她确实冤枉,大人!”此时一身男装做讼师打扮的公孙童从后堂出来,只见她面如冠玉,风度翩翩,眉目含笑的站在公堂之上,俨然一个俊秀的少年郎。
她朝王渊深深一揖,“偷马杀人的确实不是这位凌烟姑娘。”
公孙童的突然出现教凌烟一愣,随即恢复如常,“小女子手无缚鸡之力,如何杀的了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
“可是——”公孙童转身向她:“弥勒香是你下的没错吧?”
凌烟神色微动,又指着公孙童道:“你血口喷人,什么弥勒香,闻所未闻!”
“啧,那日明明有人告诉你那是弥勒香,你怎么又变成闻所未闻了?”
凌烟哑然,“我……”
“先听我说完啊凌烟姑娘。”公孙童笑道:“你从小研习迷香的制造技术,十岁便能识得五百余种香料,十五岁练的可以说百毒不侵,因为你有个好师傅:西域香圣。西域香圣师从天竺邪僧陀迦,对各种迷香邪香颇有研究,你便算的上是这位迷香大师的亲传弟子。”
凌烟毫无反应。
公孙童接着道:“诸位都很纳闷,为什么这十九位死者明明都死于非命,为何个个脸带笑容,其中查不出内伤外伤以及毒蛊,归其原因,是这些死者死于一种无色无味,中原无人能识的邪香之下,这种邪香,叫做极乐香。”
“这种香一旦被吸入,便会产生幻觉,放大心中所欲所想,使中香者沉迷其中,兴奋非常,猝然离世。”
见众人不言语,公孙童又道:“那么大家还有疑问,这位凌烟姑娘究竟跟这十九位死者有什么深仇大恨,让这些人非死不可,这件事情就要问我们的南阳侯,余侯爷了。”
众人一片唏嘘,只见余风回也吃了一惊,他气指公孙童道:“你胡言乱语些什么?”
公孙童不予理会,继续道:“十年前,城西南阳首富沈家一夜灭门,这桩血案时至如今也未得昭雪于天下。”
众人不见,凌烟低着头握紧了拳头浑身瑟瑟发抖,脸色阴沉的吓人。
“我现在可以告诉诸位,所死之人,皆与十年前沈府灭门案有关。”
王渊问:“有何关联?这些死者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如何得出规律?”